江苏2011年高校招生100问:报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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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编号、考生评语、艺术或体育专业考试方向、照片等信息。考生须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按照其背面的说明填报有关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照片采集(考生如在参加2010年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应仔细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1)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民族、照片、政治面貌、选考外语语种、毕业中学、毕业类别、考生类别、报考科类、选修科目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个人简历、有何特长、奖惩情况等。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中奖惩情况必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2)考生编号:包括考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考籍号为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时所使用的编号,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由市、县(市、区)招办提供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高考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3)艺术或体育专业考试方向:报考者须选择本人所要报考的体育专业统考、艺术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校考相关项目,确定专业考试方向,并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打印《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参加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时均须出具上述通知书。
(4)民族中学考生:指我省专门为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中学生所办班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者只能在所给的两类考生中选择一项。
(5)本次报考必修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参加2011年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的科目。
(6)综合素质评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7)考生评语: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填写;往届生、社会考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8.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建立?
答: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照片、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诚信考试记录。我省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中学、市、县(市、区)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信息汇总合成。
我省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办法:
(1)报名信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信息主要由中学负责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报名信息主要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网上填报;
(2)体检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专门人员用键盘录入或光电扫描等办法采集;
(3)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能提供由借读所在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其成绩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具体如何转换详见报名部分第18条);
(4)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经过网上评卷后生成。
(5)志愿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直接网上填报并经现场确认建立。
(6)诚信考试记录: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而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应与纸介质表(卡)一致;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9.考生编号有哪几种?它们是怎样组成的?其各自的作用是什么?
答:考生编号主要有三种:考籍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中学代码后两位;第9—12位为考生序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第5—8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修科目组代码(45—物理、化学,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理、生物,65—历史、化学,67—历史、地理,68—历史、政治,69—历史、生物,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11—14位为考生序号。
准考证号由13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选修科目组代码;第9—11位为考场编号;第12—13位为考生座位号码。考场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修科目组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考籍号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和高考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体检时所使用的编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考生在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加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获取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卷以及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10.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
答: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11.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有何要求?
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及等级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一致。考生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11年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②对2010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应届毕业生;③对往年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 2010年11月1日至4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详见11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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