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0年关于填报高考志愿及录取问题解答

2010年06月30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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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高考志愿是考生升学志向和愿望的体现,是招生部门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和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每位考生都要审慎对待填报志愿问题。为了帮助考生较好地填报高考志愿,本刊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对考生填报志愿应了解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每个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认真阅读。

  1.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哪几批?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今年分六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体育和艺术类本科(艺术类本科分为A、B两段,原则上B段为独立高校校、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高校为A段)、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参加提前批录取;“211工程”高校和经我省批准高校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三批录取;其他高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二批录取;体育、艺术类专科专业与本科二批同时间录取,兼报普通类专业者,优先录取体育、艺术类,后录取兼报的普通类;本科高校专科班、高等专科学校和经我省批准高校的专科专业参加高职高专一批录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高校设置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职高专专业、成人普通专科班等参加高职高专二批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本校其它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定向就业招生随招生学校非定向招生同层次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同时录取。

  民族预科班招生随高校相应批次录取。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2.今年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分几次、何时填报?

  今年普通高考考生志愿实行知分报志愿,并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10——28日,填报提前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志愿。

  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于填报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提交。考生填报志愿一经网上提交,将无法更改。网上提交后,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提交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取消被改动志愿考生的录取资格 。

  考生应依据省招办公布的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含录取期间公布的学校征集计划),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今年考生网上填报高校或专业志愿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一批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是:

  (1)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

  (2)“211工程”高校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

  (3)其他高校志愿:考生可填报1—4个“211工程”高校之外的一本高校志愿,1—5个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体育类可以填报1-2个专业。

  艺术类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

  民族预科班志愿填报在相关批次规定的位置,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的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志愿。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必需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保证书。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在网上填报1-4个平行的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4.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先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和提交,考生填报志愿一经网上提交,将无法更改。

  第二,考生填报志愿应以《招生考试之友》招生专业目录合刊中公布的招生高校、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各批次志愿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必须与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相应录取批次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相一致,否则将无法投档和录取。

  第三,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分清科类,准确填报。文科考生要从文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理科考生要从理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同样,体育、艺术、军队(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类考生要从专业目录中相应类别选择高校和专业。

  5.提前录取的学校能否兼报?为什么?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高校志愿时,对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高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等六类高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等,有的要提前进行面试或考核测试,而且又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考生兼报就无法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6.如何填报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今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网上填报,按网上填报志愿要求填报。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在当批录取后期进行。

  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高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由于征集志愿时公布的高校专业计划与最初填报志愿时的计划有了较大的变化,所以,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当次征集考生所报的志愿投档,即“当次征集、当次有效”。征集志愿在录取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征集志愿均按计划余额1:1的比例投档。

  需要填报征集志愿考生要注意录取期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有关录取消息报道,及时与毕业中学和所在县、区招办联系,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7.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高校的考生有何照顾政策?

  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高校的考生,如果所报高校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省外高校对此项规定的认定意见,在招生专业计划中有说明,请考生注意查阅。

  8.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定向生如何录取?

  定向生,就是定向就业招生,是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计划形式。高校可安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不是对某一局部地区、单位人员子女的照顾或福利。

  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号。

  定向就业招生随学校相应批次同时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本科一批根据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或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后公开征集志愿,其余各批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定向招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毕业后用人单位要为考生安排工作。国家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9.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如何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而定的特殊政策措施。

  (1)生源范围

  生源范围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标准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80分。

  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60分。

  民族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40分。

  (3)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

  民族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志愿的相应批次一起填报。

  预科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批次填报在对应的预科志愿栏内。

  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志愿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志愿投档。

  (4)预科培养

  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全国高校本、专科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至2年预科阶段学习。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被预科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预科培养学校报到。

  (5)民族班已录取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到。

  10.什么是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 什么是独立学院?

  (1)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是成人高等学校招收参加普通高考学生的简称,该类专科班经过教育部审核具备招收普通高考学生资格,与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相同。学生入校后学习、毕业后颁发毕业证及就业政策等,与其他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待遇一样。

  (2)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审定的普通高校按照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除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外,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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