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招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2010年06月22日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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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一)军事、公安等本科及专科提前录取院校阅档、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6月29日-7月5日

  (二)美术类、音乐类本科提前A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课、专业课折合比例排序查询:6月30日-7月4日

  (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6日—7月10日

  1、7月6日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A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7日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A院校完成录取。

  2、7月8日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9日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B院校完成录取。

  3、7月8日 军事、公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本科提前院校以及军事、公安、海关等专科提前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10日 军事、公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本科提前院校以及军事、公安、海关等专科提前院校完成录取。

  (四)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B录取:7月13日—7月17日

  7月13日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16日 本科第一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17日 本科第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及调剂志愿信息,并按要求完成录取。

  (五)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B录取:7月19日—7月24日

  7月19日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23日 本科第二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24日 本科第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及调剂志愿信息,并按要求完成录取。

  (六)本科第三批录取:7月26日—7月31日

  7月26日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31日 本科第三批完成录取。

  (七)3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类、美术类专科提前院校录取:7月29日—7月31日

  7月29日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31日 3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类、美术类专科提前院校完成录取。

  (八)高职高专批录取:8月2日—8月8日

  8月2日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8月8日 高职高专批完成录取。

  (九)高职高专批补录:9月25日—9月29日

  9月25日 公布高职高专新生报到后缺额招生计划,未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补录志愿;院校按要求依次下载、上载补录志愿考生信息。

  9月29日 高职高专批完成补录。

  六、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1、音乐类、美术类本科提前A、音乐类、美术类专科提前录取院校(专业)于6月30日—7月4日通过互联网查询我区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nm.zsks.cn),我区不再以书面形式向院校通知考生志愿及文化课成绩。艺术类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录取。

  2、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24小时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用教育部发给院校的数字证书通过安全系统认证,认证通过后用我区发给院校的用户名、口令通过广域网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服务器,核对本校招生计划。院校核对招生计划之后,若进行调整,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之日13时(后续志愿依填报时间商定)前,使用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也可先通过传真提交书面调整意见,随后补全相关手续)。

  (二)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前向投档组传真本校投档比例意见:本科一批7月11日18:00前,本科二批7月17日18:00前,本科三批7月24日18:00前,高职高专7月31日18:00前。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档比例的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将按105%的投档比例向考生公布,首次投档时,按105%进行投档。后续志愿投档按剩余计划1:1投档。

  (三)提供投档信息和考生电子档案

  负责投档的有关人员根据院校提出的投档数量或比例,在规定时间,按《考生电子档案出库通知》向院校提供投档信息和考生电子档案。

  (四)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预录取考生

  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服务器,下载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

  各录取院校接收投档信息和考生电子档案后,要认真进行审阅,按有关规定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各志愿考生都要认真对待,既要尊重考生第一志愿,又不要歧视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招生院校在确定预录取名单时,如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无特殊规定的,应坚持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生院校的前一个志愿录取尚未结束之前,后一个志愿不予投档;后一个志愿一经投档,就不能再退出前一个志愿考生。

  录取院校应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附件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上载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器。

  (五)审核院校上载的预录取考生名单

  审核录检人员负责对各招生院校的预录取名单进行检查。对未写明退档理由的应要求招生学校注明理由,出现退档理由不合理的情形应向院校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未果的可提出复议(复议书见附件二)。

  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结清档案。第一志愿在投档24小时之内必须结清档案,其他志愿在投档4—8小时之内必须结清档案。按志愿顺序投档后,仍不足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对各志愿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也应及时退档,提交审核录检人员审核,以便档案的正常周转。

  (六)打印、邮寄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两份由联络员负责打印和审核,然后交由负责招生计划管理的有关人员复核,最后履行审签程序后加盖录取专用章,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专人将其中的一份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有关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在收到录取新生名册后通过院校端软件打印并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以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发被录取考生。

  (七)录取结果确认

  录取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录取结果。凡接到录取通知书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相同录取结果的均属违规录取,对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亦即将来不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如在网上查询到录取结果但没有收到相应的录取通知书,要及时和院校取得联系并按时、按要求报到。

  七、考生电子档案投档规则

  (一)分录取批次、分科类、分院校投档规则。除明确规定可兼报的科类外,一律不得跨科类投档。

  (二)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规则。各录取批次的每一次投档,都按照考生在各录取批次填报的志愿顺序,由计算机远程录取管理系统按指令搜索该志愿所有考生,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三)体现少数民族政策投档规则。在投档时,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适当降分,适当配给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电子档案。

  (四)美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有关美术类本科专业且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成绩和相应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本校专业和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其他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且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报考只承认本校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的考生还必须相应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成绩合格、相应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报考其他普通高校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中确定的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我区规定的时间内择优录取,录取结果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其中,区内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必须符合《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

  (五)音乐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有关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本校专业和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本科提前A批次其他普通高校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报考本科提前B批次高校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本科层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音乐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音乐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报考其他普通高校音乐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音乐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中确定的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我区规定的时间内择优录取,录取结果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其中,区内高校的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必须符合《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

  (六)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填报部分师范类体育专业的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其招生章程中确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投档,但同一招生计划科类的各专业均须执行相同的投档规则。

  (七)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投档规则。投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不受院校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负责按其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八)鉴于我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我区不实行招生院校按分数级差接收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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