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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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填报升学志愿
(一)志愿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 月30 日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 月28 日前填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委确定并公布。
(二)录取批次安排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提前录取院校含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 ”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木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普通高职(专科)o
各批次安排的院校、专业以《 招生考试报》 公布的为准。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二批栏内,高职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三批栏内。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志愿按所报高校批次同批填报;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志愿填在相应本科批次的民族预科栏内,一类模式专科预科志愿填在专科第一批民族预科栏内。
高中中专志愿设置在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志愿之后,兼报考生可选择填报。
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院校进行网上填报。
(三)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至后的自然顺序分别赋代号A 、B 、C 、D 、E ,征集志愿为后续志愿),两个预科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高中中专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勾选该院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勾选的,录取时按不愿调配对待。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调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为五个平行志愿中的A 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勾选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考生的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勾选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
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的普通高校。(四)志愿填报办法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县(市、区)招办采集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 四川省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沉以下简称《志愿表》 )。每个考生须在《 志愿表》 上签字确认,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输入、填涂、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县(市、区)招办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负责汇总、整理考生志愿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关于考试和评卷
(一)考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除非通用外语语种科目和汉语文外,其余各科目均由我省自主命制。高考试卷由省统一印制。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点必须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须报省招考委批准。
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含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绝密级事项管理;我省受权组织命制的其它全省统考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含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机密级事项管理;高等学校受权组织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含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秘密级事项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保密要求保管、使用这些秘密材料。各市(州)、县(市、区)招办要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考试管理规章制度,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要坚持并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和长效工作保障机制,会同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加强对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从快从严查处;要制订并落实有效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同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和同级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强化考试管理,狠刹考试腐败歪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高考公平、公正。各市、县要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严格执行省制定的《考务工作细则》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切实保障考场秩序和安全;加大对违法及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积极推行市、州内县与县之间交叉巡考,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行异地交叉监考。高考期间,市、州招委应向所辖县(市、区)派出巡视员。招委成员要分别深入各考点检查了解高考工作情况,确保高考万无一失。
所有考生须在考试前签定《 诚信考试承诺书孔
全省高考于6 月7 、8 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内容);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科满分均为150 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 分;总分750 分。
外语考试分英、俄、日、德、法、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各外语语种考试均不含听力考试。
凡拟报考外语院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口试。口试工作安排在6 月9 、10 日,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参加口试的考生应按县(市、区)招办的规定报名。
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类模式考生之外的藏文专业,只招收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汉源、宝兴五县的藏族考生,并须加试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类模式考生之外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凉山、甘孜、攀枝花、乐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并须加试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试工作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6 月9 日上午9 : 00 一10 : 000
普通高校招收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藏、彝族考生,其考试时间、科目及录取办法,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另文规定。省内普通高校民族预科直升和一类模式预科直升的考试科目及录取相关工作,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另文规定。
拟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各市(州)招委、军分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军检;拟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面试和体能测试。军检、面试和公安面试、体能测试工作均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以后进行,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布。
拟报考北京电子技术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招生的面试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公布。
除上述所列学校和专业外的在川招生院校,若其今年在“招生专业及名额介绍”或《 招生章程》 中有面试要求的,拟报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自行参加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考生名单由学校在录取前报四少月省教育考试院。
报考建筑院校、系(科)的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一定的徒手画基础。是否组织徒手画测试及测试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评卷
高考评卷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
高等学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有关学校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评卷中,评卷场要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要加强评卷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于6 月28 日前到县(市、区)招办登记。查分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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