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09年03月26日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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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29.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按以上批次依次开展录取工作,8月20日结束。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30.提前批本科录取: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免费师范生,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本科专业分三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

  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

  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

  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

  31.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32.第二批本科录取:一般本科院校。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

  第二批本科(一)为办在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二)为办在省会城市以外的一般本科院校,新组建的本科院校。

  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33.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34.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部分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35.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

  高职高专(一)为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和部分经省招委同意的生源较好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二)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36.自主选拔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37.第一批本科至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中少数院校按办学成本收费的专业,根据院校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安排在下一批次(或下一时间段)录取。

  十、招生计划

  38.各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

  39.省招办依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等学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并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招办公布计划的高校不得在我省招生。

  40.高校在录取期间向我省增加计划应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到位。

  41.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42.经国家批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高校才可安排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录取期间,增加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必须经国家民委或教育部民族司批准,在规定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43.录取期间,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办增补所录取保送生和单独考试录取考生(包括小语种、第二学士学位、插班生、职教师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相应招生计划。

  十一、填报志愿

  44.2009年全省全面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停止使用纸介质机读志愿卡填报方式。所有考生、各类志愿均在网上填报。

  45.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如下,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00时。

  6月10日至18日,即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

  6月28日至7月3日,即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在鄂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的志愿(由武汉市招考办组织填报);

  7月11日至8月22日期间,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由省招办公布有关批次生源不足院校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9月22、23日,未被录取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

  46.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以中学组织为主,县(市、区)招办统一规划、确定本地考生上网填报志愿的地点,并负责协调填报场所的管理和保障工作。

  省招办负责制订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规则,并指导各地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47. 考生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通过查询学校招生章程等方式,了解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录取规则、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慎重选择,上网填报志愿。

  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依据,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

  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上网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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