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9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008年12月15日 来源:江西省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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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考试科目及内容:


体育舞蹈考试内容与标准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基本形态20分、综合素质60分、专项技术(可以为单、双人组合自编成套动作)120分。


  (二)测试指标及所占比例:
 

类别

 

基本形态

 

综合素质

 

专项技术

 

指标

 

身材比例与线条、形象与气质

 

肩部柔韧性    20分

三面叉        30分

体前屈(男生)   10分

手桥(女生)     10分

体育舞蹈组合

 

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分值

20分

60分

120分


 1.基本形态(20分) 

  〔1〕身高(10分) 

男生

 

女生

 

得分

 

1.78-1.82m

 

1.66-1.70m

 

10分

 

1.72-1.77m

 

1.61-1.65m

 

8分

 

1.82m以上

 

1.70m以上

 

6分

 

1.70-1.72

 

1.58 - 1.62m

 

4分

 

1.70以下

 

1.58以下

 

2分



  〔2〕气质与相貌、身体形态(10分)

  依据考生的五官,身材比例、腿形、肩形、体态进行评分。根据目测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其中每项指标为2分。

  2.综合素质(60分)

  〔1〕肩部柔韧性(20分)

  测试方法:考生手持体操棍,向后向前转肩,要求转肩时两手伸直且同时向后或向前转,测量其两手间的距离并给予评分。

  评分方法:女20cm、男30cm为10分,每增加5公分扣2分。

  〔2〕劈叉(30分)

  测试方法:双腿充分伸直成劈腿位置,上体保持正直。

  评分方法:大腿根距离地面每增高5厘米,扣1分。

  〔3〕手桥(女生)(10分)

  测试方法:双手、双脚接触地面,膝关节身直,肩关节充分展开。

  评分方法:目测考生动作完成情况,依据考生各关节展开程度进行评分。

  〔4〕体前屈(男生)(10分)

  测试方法:并腿坐,两腿伸直,两手臂前伸,测试手臂超越脚后跟的距离。

  评分方法:中指指尖超越脚后跟25CM为5分,每减少5CM扣1分。

  3.专项技术(120分)

  测试方法:考生自备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成套动作或竞技组合,自行结伴或独立完成表演。(音乐自选,时间为1′-2′;动作难度不限;考生需穿紧身服或比赛服。)

  成绩评定:从身体姿态、基本技术、动作编排、音乐表现、舞蹈风格及临场表现六个方面对考生的表演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如下表: 

内容

分值

指          标

评 分 方 法

 

 

 

 

 

 

 

20分

 

音乐表现:基本节奏、节奏切分及旋律的表现。

 

16—20

较好

12—15.9

一般

8—11.9

0—7.9

20分

 

身体姿态:基本握持和基本姿态。

 

16—20

较好

12—15.9

一般

8—11.9

0—7.9

40分

 

基本技术:运步、移动、身体技巧的运用、配合等

 

32—40

较好

24—31.9

一般

16—23.9

0—15.9

20分

 

动作编排:动作流畅新颖;体现舞种的基本风韵,并有一定的技术难度;能发挥音乐效果;编排有章法,充分利用场地。

 

16—20

较好

12—15.9

一般

8—11.9

0—7.9

10分

 

舞蹈风格:舞种风格与个人风格。

 

8-10分

较好

6-7.9分

一般

4-5.9分

较差

0-3.9分

10分

 

临场表现:应变能力、临场状态。

 

8-10分

较好

6-7.9分

一般

4-5.9分

较差

0-3.9分

合计

120分

 

 
  注:1、专项技术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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