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政策解析

2008年11月26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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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教育部《2009年高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11月25日正式出台。为了广大考生、家长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今年的艺考政策,本网对招生办法的要点进行盘点解读,以飨读者。

    艺考时间调整:

    由于2009年农历春节时间较早,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报名及考试时间也做出相应调整,请广大考生注意。
    报  名:各省艺术类考生报名工作将在2009年1月1日前完成。
    省统考:省级统考于09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
    校  考:校考将于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
    
    招生计划制订:

    1.招生高校可预留总招生计划的15%,做调剂使用。
    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高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2..对计划量较小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采用隔年招生的办法。
    教育部今年特别规定。对计划量较小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在一些省份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做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省统考
    
    明年起美术专业省级统考全国推广
    教育部要求,从2009年起,各省(区、市)均应为本行政区域内报考美术类专业(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省级统一考试,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
    省级统考须在2009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
    
    说明:2009年北京、内蒙古、山东三省区将首次实行美术类专业的省级统一考试,至此,从明年起,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在全国全面推开。
    
    校    考

    1..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成绩,高校可直接使用或在此基础上组织校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2.高校组织校考的方式不同: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
    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解读:省统考、校考及招生院校关系图

 
省统考
校考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也可跨省组织校考
普通高校本科艺术专业
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在本地组织校考,跨省需申请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业
只能使用省统考成绩
对省统考未涉及专业,可在学校所在地进行校考
二级学院(系)
只能使用省统考成绩
不可组织校考

    3.艺术类证书发放
    艺术类专业招生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比1的比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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