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防高考移民 09年报考人员须公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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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4日讯(记者李伟国 通讯员宋潇潇)记者今天下午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广西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各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将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本地普通高考报名时间,请广大考生注意当地招生办(考试院)的通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其中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简称“艺术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广西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对象、报名办法、体检工作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放宽了“中职对口”招生的报名条件,严禁“高考移民”。
报名对象:放宽“中职对口”报名条件
《通知》规定,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中职“3+2”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小语种单招、特殊教育(残障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招生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中职“3+2”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考生报考普通高职高专者,每一名考生只能有一次录取机会,即无论是中职“3+2”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还是普通高职高专,一旦被高校录取即不能换录,否则将失去录取机会。由于2009年中职“3+2”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职高专录取之前,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必须持慎重态度。
与2008年相比,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不受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和专业对口的限制,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者均可报考。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术科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户籍要求:严禁“高考移民”
据了解,2009年广西首次将“具有广西常住户口,并符合我区有关户(学)籍问题审核的规定”明确列为在申请报名不可缺少的条件,《通知》还细化了非随父母亲或抚养人调动而将户口迁入广西的人员在广西报考的条件,即除了必须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和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2年期或5年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在广西参加高考:
1、具有广西常住户口,且高中阶段在我区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
2、凡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2年期或5年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其本人具有广西高中学籍,并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者。
同时,《通知》也首次将“非随父母亲或抚养人工作调动,以升学为目的将户口迁入广西的外省籍考生”明确列为不得报名的人员,其他三类不得报名的人员分别是: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正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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