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9年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考试大纲
2008年11月11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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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②默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大胆、肯定、流畅、生动;能够准确地画出命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造型能力;主次分明,节奏感强,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其中:
构图 占15%
人物动态表现 占30%
造型与比例 占30%
表现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试卷样卷见附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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