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问题答考生问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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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09年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②对2008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应届毕业生;④持有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但对转换后的等级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③对2007或2008年度取得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⑤未取得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2007、2008年度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但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至2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或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的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详见11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16、综合素质评价对普通高校录取有何影响?

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高校在录取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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