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流程

2008年10月17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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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具备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试点学校

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见附件1)。

三、全市统一测试工作

2009年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的测试工作,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测试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统一测试成绩作为高等学校录取艺术特长生的主要依据。全市统一测试工作委托清华大学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办法

2009年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日8:00—11月10日24:00。具体做法如下:

考生报名必须先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有关内容后进行本人基本信息的填报。考生须用A4纸打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贴好1寸照片,并在报名表贴照片处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应届生在所在中学盖章,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区县高招办盖章)后,于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或16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到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交表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届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报名表及1寸照片二张(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版)。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进清华大学西门往东,第二个路口往北,过小桥即到。联系电话:010—62784627。

2、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08年12月6、7、13、14日(考生所报项目具体测试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地点: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测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入场。

3、测试项目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书画,考生选择其中一项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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