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诈骗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如何防范?
2020年08月06日
来源:湖南教育考试院、湖北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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伎俩六:利用所谓“预科生”进行诓骗。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根本没有所谓的“预科生”,以“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学籍。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只有经过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等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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