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招考改革:找准公平与效率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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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注重公平又要选拔出合格的人才
更好地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
记者: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考试招生改革到这个阶段,公平与效率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矛盾和对立。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于公平的过分强调,有时候到了损害选拔人才效率的地步。可以说,当在社会诚信欠缺、公平在人们心中压倒一切的情况下来看待《决定》第42条时,每一条改革措施都可能出现不公平,都可能出现腐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平衡?
李家俊:首先,公平是一个相对概念,任何事情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我国各地区现实情况差异极大,难以做到各类教育资源的平均分配。另一方面,招生的核心是选拔优秀学生,高校教育资源有限,招生名额有限,录取过程是一个评价和选优的过程,通过高考招录实现各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尤其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来讲,肩负着为国家发展和建设培养高端人才的艰巨任务,只能优中选优。
在如何综合处理公平和效率的问题上,首先要注重公平。公平是基础,要保证制度公平、程序公平。提升招生与考试两个阶段的专业水平,坚持政府宏观管理的方向,重视社会监督所起的重要作用,能用、善用各种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公开选拔程序,明确选拔标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其次要强调效率。招生的筛选作用是选拔优秀的学生,公正选拔就是公平。同时,评价考试招生录取过程要提高效率。要对招录流程进行科学严谨的程序设计,合理整合社会资源。近些年来各大高校积极组织与开展的自主招生联考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尝试,通过联考节约了学生的考试成本,也减轻了高校各自组织考试的压力,极大地提高了人才选拔的效度。
张亚群:高校招生和考试测量都是社会活动,必然受社会制度、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推进高考改革的这些举措,需要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只要政策、措施得当,改革就可以达到既定的目标。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后,社会政治风气为之一变。高考改革也是如此,必须辅之以法治建设。只有强化法治和诚信机制建设,才能保障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与效率。
《决定》推进招考改革新亮点
亮点一
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亮点二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
亮点三
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亮点四
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亮点五
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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