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4 09:51
为鼓励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充分体现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使特长考生能够选择到自己理想的专业,特长生在高中入学后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确保考生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艺术类专业除外),具体条件如下(需经学校招生办公室确认):
1、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或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三级以上(含)证书的考生;
2、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的考生;
3、正式出版专著的考生。
请符合上述条件,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浙江工业大学的考生,填妥下表,连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考志愿表复印件于2008年7月1日(以邮戳为准)前用邮政特快件寄给我办(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特长生推荐表”字样),以便我们及时了解考生志愿情况。
联系电话:0571-8320032;8320501(传真)
学校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 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10032
详见我校招生网站zs.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