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9 11:42
我校二志愿政策:
a.限定高考前填报志愿的省份和高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省份。
b.哈工大用各省招生计划90%名额录取一志愿考生,用10%的名额录取高分二志愿考生。
c.二志愿考生录取的最低分数原则上应高出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40分以上。在确定二志愿考生专业时,减去15分与一志愿考生等同安排专业。
d.黑龙江省二志愿考生录取比例占招生计划15%。
(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政策仅在校本部招生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