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级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在部分本科专业实行“按大类培养,一年后学生按规定自主选择专业”的规定》(山农大办字[2004]3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加快本科专业建设步伐,促进本科专业发展,提高本科专业办学水平,允许2005级本科生在一年级学习结束后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重新选择专业(简称第二次选择专业)。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自主权,充分体现“宽口径、强能力、广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促进专业建设,加快传统专业改造提升步伐,切实推进学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学生自愿的原则;
2、公开选拔,优秀生优先的原则;
3、学生需求与教学资源承受能力相协调的原则;
4、保持专业和学生相对稳定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在一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第一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3、无欠交学费问题。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
1、为保证各专业的相对稳定,各学院要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前景和优势。
2、各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必须于本学期课程考试结束两周内提交学生考试成绩,且做到准确无误,报送至教务处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3、有第二次选择专业意向的学生,请提前到教务处主页查询拟选专业的培养方案,以确定拟选专业是否符合自己的志向,并根据拟选专业所需开设的课程考虑自己能否完成拟选专业的培养方案。在确定拟选专业时,请查看《2005级本科专业第二次选择专业接受限额统计表》(附件1),以便合理选择专业。
4、具有第二次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自愿申请,于
第二阶段: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阶段
(一)范围与比例
本阶段重新选择专业的范围为2005级在册普通本科生(不含体育特长生、高职本科、艺术类和国际交流学院学生)中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前10%的学生。
(二)工作组织
1、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汇总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并将学生填报的第一、二志愿分别汇总后,于
2、学生所在学院于
3、招生学院审核报名学生情况,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录取工作,对于本学院不能录取的学生,要及时将学生的《山东农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转至其第二志愿所在学院。
4、各学院将《学院第二次选择专业录取学生统计表》(附件3)盖本部门公章后报教务处。
5、教务处对各学院录取学生审核无误后,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在大专业类群内选择专业阶段
1、专业分类
2005级本科生在大专业类群内选择专业包括38个专业,分为九大类,具体方案如下:
(1)应用生物科学类包含的专业: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植物保护、制药工程(农药方向)、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蚕学、生物技术等13个专业。
(2)动物科学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等3个专业。
(3)机械电子类:农业机械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等5个专业。
(4)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等4个专业。
(5)经济类:国际贸易与经济、金融学等2个专业。
(6)食品与生物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等3个专业。
(7)应用化学类: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等2个专业。
(8)水利土木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5个专业。
(9)艺术类: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艺术设计方向)2个专业。
2、范围与条件
符合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条件,提出转专业申请未被录取的学生,和符合大类内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在大专业类群内重新选择专业,参加本阶段的专业选择。
3、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根据第一学年相同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类群内进行总排名。各专业类群内的专业为同一学院的,由所在学院负责成绩排名并公布;各专业类群内的专业不在同一学院的,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进行成绩排名并公布。
4、确定专业类群内各专业可接纳人数。根据各学院所报各专业当年最多可接纳转专业的学生人数,综合第二阶段已接纳的人数和转出的人数,计算出各专业可接纳人数。
5、各专业类群内的专业为同一学院的,由本学院根据学生成绩的排名情况和各专业可接纳人数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6、各专业类群内的专业不在同一学院的,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成绩的排名情况和各专业可接纳人数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7、8月17-18日,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进行第二次选择专业录取工作(含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和大类内选择专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务必于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
由教务处负责对拟批准第二次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汇总并于
第五阶段:学籍异动和选课阶段
1、公示无误后,由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校将在新学期第一周集中组织一次选课,选课办法另行通知。
3、接受学生的专业所在学院要在第四周前根据每个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的情况,提出每位学生应补修的课程。
五、说明
1、各专业在确定录取原则时,不得附加限制条件,可以提前加试课程,需要提前加试课程的专业所在学院,应在填写《各本科专业第二次选择专业接受限额统计表》时注明。加试课程由学院组织,
2、学生填报专业类群内的志愿时,可根据本人志向全部顺序填写专业类群内的各专业,否则,当所填专业不能满足时,仍留原专业。
3、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按照所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4、学生新选专业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5、学生成绩有误,有成绩更改要求的学生可于
附件:1、2005级本科专业第二次选择专业接受限额统计表
2、山东农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
3、学院第二次选择专业录取学生统计表
以上表格可从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