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ch***vr2o1r81mfjdd95z(浙江)
2025-06-24 16:29
我已浏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以及贵校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其中在贵校的《招生章程》中指出考生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二条“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但是《指导意见》中多次使用了“等专业”这三个字,而且这里也出现了“有关”这两个字,是否就意味着贵校对于相关章程或意见中明确指出的不予录取专业之外的一些专业也有理由和权力对色盲报考学生(比如我)进行退档? 那假如我想要报考贵校的软件工程专业(在指导意见与贵校的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指出),是否会存在被退档的风险呢,我的地位和正常人相同吗?
您好,2025年我校是按计算机类大类招生的。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疾病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考生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二条“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第三条“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的,学校均按录取执行。考生就读我校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由考生自己负责,考生填报学校、专业时需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