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5-06-23 09:47

1.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5200元/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收费政策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最新出台政策要求为准。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