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08年辽宁省在国外就读人员回国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实施方案》(辽招考委字[2008]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日语(国际商务方向)、社会学
二、资格认定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
3、辽宁省籍;
4、高中或初中在辽宁省就读;
5、在国外居住两年以上(含两年);
6、已取得国外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学籍,学习满一学期以上(含一个学期)并获得相应学分;
7、通过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的资格认定。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08年6月10日前在东北财经大学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http://xsc.dufe.edu.cn/bm),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08年6月17日—18日携带报名材料到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劝学楼436房间)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高中(或初中)毕业证书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读证明;
3、国外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正规翻译公司翻译件;
4、国外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及正规翻译公司翻译件;
5、国外大学的网址及网上成绩查询用户名和密码;
6、考生就读的国外高等教育机构须在教育部(http://www.jsj.edu.cn/)公布的21个国家院校名单之列,不在上述名单之列的需要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校资格证明和学生就读证明材料;
7、辽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开具的《资格认定表》;
8、考生本人近期二寸彩色证明照4张。
(四)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在国外预科学校、语言学校、继续教育学校、专科学校、技工学校等教育机构就读的考生无报名资格;
2、非在读者无报名资格;
3、我校只对考生回国前在就读学校所取得的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进行认定,其他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无效;
4、国外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必须分别开具,网络打印件无效;
5、注册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均不能代替学籍证明;
6、成绩证明中需要具备成绩、学分或学时说明;
7、无法提供国外大学的网址及网上成绩查询密码者无报名资格;
8、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的翻译件和原件如不符者,一经查出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
9、报名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其中国外学籍证明、成绩证明及翻译件复印件需提交两份。
提交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发放准考证和体检表。
(五)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照实际检查项目,根据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体检时间7月1日早8:00(要求空腹),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给招生办公室。考生需符合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体检规定及我校招生章程中的体检要求,有传染性疾病、有吸毒史和其他疾病严重影响本人和其他学生学习的疾病患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专业综合课和计算机(上机操作)的考核标准及考试用题。其中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200分,计算机考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机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操作,各专业综合课考试内容如下: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相关知识(100分)、管理学基础知识(30分)、经济数学(50分)、作文(20分)。
日语(国际商务方向):日语专业相关知识(120分)、日本经济与文化(30分)、经济数学(30分)、作文(20分)。
社会学:社会学原理(100分)、社会研究方法(50分)、经济数学(30分)、作文(20分)。
(二)考试地点
专业综合课:(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计算机:(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08年6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综合课(笔试)
下午15∶00~17∶30 计算机(上机操作)
(四)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按考试日程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号就座。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考生须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除按要求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其它教材、资料、练习本、纸张、手机、电子词典等均不得带入考场;
4、考试违纪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录取工作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结合考生在国外的学习成绩、入学考试成绩及招生录取要求,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五、专业、年级、学习年限的规定
1、考生须按照在国外所学专业选择相同学科门类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报考专业为日语的除外),日语专业只接收日语语种考生。录取专业为所报专业。
2、被录取的考生需从大学一年级读起;
3、依照《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办法》规定,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学生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三年。
六、学分转换程序
入学第一学期期末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依据学生处提供的审核合格的成绩单进行学分转换。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所修学分不予转换:
1、国外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相关;
2、国外大学取得的预科成绩;
3、连续就读多所国外大学者,非回国前最后就读学校的成绩;
4、报名日期截止后所提供的成绩;
5、入学考试专业综合课成绩低于120分。
毕业时,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和学分转换表装入学生档案,学生处负责将学生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装入学生档案。
七、入学手续的办理
考生入学后,正式纳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管理。
1、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日期办理入学手续。
2、考生档案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交到学生处。
3、学费标准依照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按照学校规定时间交纳。
4、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