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ya***(江苏)
2008-05-12 13:53
老师您好! 请问入学后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有转专业的机会吗?

转专业有关规定


   本科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可申请重选专业。
(一)重选专业的必要条件:
    1
、 修满并获得原专业第一学处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平均绩点达到2.5以上;
    2
、 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名额:
    1
、 各专业接受数不低于同年级原招生数的5%
    2
、 同意转出数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原招生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