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一般情况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
3、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要求: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针对江苏省普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对江苏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4、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各省区加分幅度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20分限额)。
5、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6、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时专业级差控制在3分以内。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7、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类考生、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生源省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理工类全省排名前300名,文史类全省排名前100名的考生,录取后可根据本人兴趣与潜力、直接进入我校萃英学院学习。萃英学院负责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设有数学萃英班、物理学萃英班、化学萃英班、生物学萃英班,同时设有人文萃英班,均实行小班教学。
二、转专业
1、新生入学时,十多个“基地班”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举行选拔考试,所有专业的新生均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其一报考。选拔名额约300多名。具体事项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各位新生。
2、新生入学后3周内,针对“单科优异”(满分150分的情况下,单科超过140分)、“艺体特长”(接近或达到专业水平)、“奥赛或同等级竞赛获奖”(省级竞赛2等奖以上或多项省级3等奖)、“发明专利”(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写作特长”(出版专著或在重要刊物刊载或作品质量及数量可观)以及其它具有特殊特长的学生。
对于因专业招生计划投放范围有限,部分专业未在某些省份进行招生的成绩优异的学生,也将部分进行专业调整。
3、一年后(一年级第二学期4-5月份),对学习成绩良好,确有新的专业志趣的学生,将进行一次全校范围内的转专业受理。整体名额为400名左右,约占总人数的10% 。
4、两年后,“2+2”培养,部分专业招收跨专业的学生,如“新闻学(网络新闻方向)”在大学二年级学生中进行公开选拔,以促进交叉型学科发展。
5、研究生招生阶段,对于本科生来讲,可以跨专业、跨学科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