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ch***0tlgmqrw05dmooek(湖北)
2024-06-28 15:50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贵校的转专业政策,谢谢解答

我校转专业要求为:

(1)学生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年的教学计划,按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排序,排序在本专业(大类)前30%之列;

(2)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3)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需自行学习拟转入专业(大类)指定的相关课程、参加并通过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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