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ch***a5ckmw2074w67549(四川)
2024-06-28 12:14
学校可以辅修双学位吗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川师教[2019]15号),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并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在大二第二学期末可自愿申请,经相关学院选拔,可跨专业大类辅修修读另一专业,每位学生只能选修一个辅修专业。 修读条件为: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所修第一专业前三学期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补考纪录,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申请辅修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各有关举办学院认为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该具备的其他条件。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川师教[2021]8号),学生毕业时在达到主修专业毕业条件的前提下,修读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总学分要求的,学校颁发四川师范大学辅修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主修学士学位中注明“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在社会各类就业、公招、晋升等中和主修学位同等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