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物化考生。02专业组(化学)如果录取本专业组内转专业政策具体什么条件
您好,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并有成果、证书等能够证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2)个别学生入学以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无法在原专业就读;
3)因有某种特殊困难或不可控情况,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就读;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以下情况不得转专业:
1)跨招生类别的,即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类相互跨类别;
2)其他以特殊招生形势录取的,如专升本、春季高考类、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二年级以上的;
4)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5)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者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7)护理学、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国控专业,不得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