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ch***54xmmls56q8mg32w(江苏)
2024-06-28 11:49
江苏,物化考生。02专业组(化学)如果录取本专业组内转专业政策具体什么条件

您好,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并有成果、证书等能够证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2)个别学生入学以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无法在原专业就读;

3)因有某种特殊困难或不可控情况,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就读;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以下情况不得转专业:

1)跨招生类别的,即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类相互跨类别;

2)其他以特殊招生形势录取的,如专升本、春季高考类、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二年级以上的;

4)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5)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者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7)护理学、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国控专业,不得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