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业级差分吗?
我校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3.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对所有投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依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4.考生投档成绩无法达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低录取分数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我院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调剂专业顺序按各专业计划缺额与原始计划数之比从小到大确定,计划缺额与原始计划数之比相同时,原始计划数大的专业先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8.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等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无专业级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