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咨询贵校以下问题: 1、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是否必须出国,如出国需在国外学习几年? 2、毕业证上是否会标注“中外合作办学”?与普通本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一样? 3、如录取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我校中韩合作办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的学生与其他同期入学的普通新生享有同等待遇,学位证和毕业证与普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完全一致。学校设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奖学金,资助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学生毕业后既可报考国内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韩国高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目前中韩合作项目的毕业生已成功申请成均馆大学、汉阳大学、中央大学等韩国名校的硕士和博士。中韩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录取规则和普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致,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报考志愿时专业代号不同,分别占用一个“专业+学校”志愿,鼓励考生兼报。
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坚持学院主体实施、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综合情况可以申请转专业。 各转入学院根据当年专业学生人数、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结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等确定转入人数、转入条件、考核内容并组织遴选。 特殊类型考生如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中外合作办学、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生等相关专业学生不能参与二次选专业。 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可以在省级统考(联考)科目相同且同一录取规则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