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里都填相同的专业,录取率怎么样?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1)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学校在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均采用“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调配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2)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平行投档的批次,执行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非平行投档的批次,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3)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信息做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到专业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4)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供参考,欢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