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招生章程中第十一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阶段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和所在学院(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中,“大类”指的是什么,分流的过程和制度有哪些
考生/家长您好!
大类是某些基础课程相同的专业的总称,分流是指在大一经过一年系统的基础理论教学后,根据学生自身的兴趣、成绩等条件,按照相关学院的培养制度开展不同研究方向的学习,称之为分流。分流的具体制度与流程因为学院的培养方案不同,会有一定变化,具体的一当年学院的通知文件为准。
今年在您天津省的招生计划中有数学类,选考物理和化学,09专业组(物理和化学)。含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计划数1。您可以直接咨询相关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电话:0512-65113855、65112666。
如有其他招生政策问题,可以拨打苏州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512-8161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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