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于申报A类的考生,下列情况会被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如何投档? 江苏考生张三申报了“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大学”两所高校综合评价,均通过初审,确定志愿顺序第一是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是南京大学;并且都参加了校考。校考结束后,两所高校以不超过5倍的人数公布了“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张三都在其中。请问: 1、入围考生名单的人数远远大于实际录取名额,排在后面的考生大概率是难以录取的。高考分数公布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是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将5倍人数的名单全部投给高校,还是高校先提供一个更加精准、小范围的录取名单,江苏教育考试院再投档。 2、考生张三如果第一志愿(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排位较后,无法被录取,是否有机会投给第二志愿(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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