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要求英语过四级吗?
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等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已经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各项要求且经审核准予毕业; (二)毕业时课程平均绩点分大于等于70分(校级公选课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综合素质学分及创新创业学分成绩不计入计算范围); (三)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