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 新疆单列类 文史类 艺术考生, 贵校招生章程中: 第十三条 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歌剧表演招考方向)、曲艺专业(相声创作表演招考方向)、音乐剧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60%(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请问 这一条中的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指的是新疆普通类分数线还是 新疆单列类的分数线?是文科还是理科?
按照普通类分数线对应科类划定。如不清楚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10-56620655,010-5662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