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1个月内,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指导定向培养高校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