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贵校会计学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在专业分流时分流后的专业是否为录取时的专业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土木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和工商管理)”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资源与环境类”、“矿业类”、“电子电气与控制类”和“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冶金材料与化工类”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专业方向分流,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专业方向分流。专业(方向)分流结束后的下一个学期按照分流后的专业(方向)进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