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根据自愿原则,可缴费修读辅修专业或攻读辅修学士学位,具体条件如下:(1)辅修专业: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2)辅修学位: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 分,且在校英语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不低于70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3)家庭经济条件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