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ch***5fc2czz8jlhu3uez(重庆)
2023-06-26 14:24
请问如果录取的贵校的财政类或是工商管理类候,学完基础课程后,如何进行分流?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由学生本人提出预申请,第二学期结束后完成,二年级起转入分流的专业学习。

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和专业计划接纳人数确定自己的分流去向,提交分流志愿。专业志愿填报需覆盖专业大类招生所含所有专业,如有放弃视同服从专业调剂。

根据志愿按照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绩点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分流原则:

1.各专业在接纳学生时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预计专业接纳人数上限时,按照绩点分从高到低依次接收

2.当第一志愿人数不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绩点分由高到低确定

3.若第二志愿人数仍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被分流、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绩点分由高到低确定。以此类推。如专业分流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原则上参考专业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从高到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