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一年级春季学期启动,学校对各专业(类)转入学生及转出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宏观控制,且原则上只允许学生转一次专业。本科生转专业范围以该年级学生入学时招生目录确定的专业类及专业为准(不含工科试验班等专项计划)。
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学生应为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情况,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1)按照文理分类招生的学生,文科类与理工类专业不能互转;按照新高考改革招生的学生,不限制文理类别,但需满足拟转入专业的高考科目要求;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2)通过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3)长安大学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学生不可跨学院转专业,院内转专业按照《长安大学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4)各专业(类)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以学院公布的学生容纳量为准,但不得低于转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 10%。
5)各专业(类)以转专业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但不得超过学院公布的学生容纳量。
6)转出专业(类)剩余学生人数少于 15 人,原则上不独立编班。
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学生申请转出的资格认定和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一学期专业(类)排名前30%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2)在学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由学院自行确定。
3)学生均可按照转出专业(类)高考时的录取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类)该省高考时的录取成绩,自主选择转入专业(类)。
4)转入专业(类)在同一条件下,优先接收院(系)外申请转入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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