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校是否设有专业级差
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进档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