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ch***o9v5ll8zdlgzb1l8(贵州)
2022-06-25 15:31
谢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跨批次及不同招生代码的;

2.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已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5.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6.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7.大学一年级以外的学生(不含应征入伍学生);

8.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接收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教学资源条件,确定拟接收专业及学生人数(人数确定后,将不再调增);并根据本学院情况制定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转出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拟转出学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