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录取时,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这句话什么意思?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高校采用的录取规则。根据考试中心的解释,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剔除末位同分多余考生,按同分取舍规则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