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类别 |
招生专业及方向 |
人数 |
层次 |
考试科目及分数比例 |
招生省份 |
美 术 类 |
美术学(教育方向) |
65 |
本科 |
素描 占50% 色彩 占50% |
湖北 山东 湖南 广西 江西 内蒙 安徽 广东 江苏 贵州 |
美术学(绘画方向) |
65 |
本科 | |||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
150 |
本科 |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
150 |
本科 | |||
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 |
35 |
本科 |
素描60%;基础素质40% | ||
音 乐 类 |
音乐学(教育、表演方向) |
110 |
本科 |
视唱练耳20%; 主项60%;副项20% | |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 |
35 |
本科 |
视唱练耳 占20% 舞蹈 占80% | ||
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 |
35 |
本科 |
主项60%;基础素质40% |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进行分配。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音乐类考试的主项和副项可在声乐、器乐(含钢琴)、舞蹈中任选两项。
基础素质测试为语言表达、汉字书写(钢笔)、才艺展示。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省份 |
类 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湖北 |
音乐 |
3月9-10日 |
|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
"东 |
美术、音乐 |
3月4-5日 |
|
潍坊市招生办(招办统一指定) |
湖南 |
美术、音乐 |
2月5-6日 |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江西 |
美术、音乐 |
3月1-2日 |
|
南昌十八中 |
广西 |
美术 |
2月9-10日 |
|
南宁市第五中学 |
音乐 |
2月5-6日 |
|
广西师范大学 | |
内蒙 |
美术 |
1月31- |
|
内蒙师范大学 |
音乐 |
1月14-15日 |
|
内蒙师范大学 | |
安徽 |
美术、音乐 |
1月22-23日 |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广东 |
美术 |
2月25-26日 |
|
惠州博罗华桥中学 |
江苏 |
美术 |
1月27-28日 |
|
江苏淮安市招办(淮阴师院附中) |
贵州 |
美术、音乐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贵州师范大学 |
三、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考试程序和报名费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初试、复试一次进行。所有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收。
4、学费标准:9000元/年。
5、美术学、艺术设计和音乐学专业在艺术学院培养;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和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在教育学院培养。
四、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1、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0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高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40%。
4、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和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份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