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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咸宁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类别

招生专业及方向

人数

层次

考试科目及分数比例

招生省份

美术学(教育方向)

65

本科

素描  50%

 

色彩  50%

湖北

山东

湖南

广西

江西

内蒙

安徽

广东

江苏

贵州

美术学(绘画方向)

65

本科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150

本科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150

本科

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

35

本科

素描60%;基素质40%

音乐学(教育、表演方向)

110

本科

视唱练耳20%

主项60%副项20%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

35

本科

视唱练耳 20%

舞蹈     80%                 

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

35

本科

主项60%;基素质40%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进行分配。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音乐类考试的主项和副项可在声乐、器乐(含钢琴)、舞蹈中任选两项。

 基础素质测试为语言表达、汉字书写(钢笔)、才艺展示。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湖北

音乐

39-10

311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东

美术、音乐

34-5

36

潍坊市招生办(招办统一指定)

湖南

美术、音乐

25-6

27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

美术、音乐

31-2

33

南昌十八中

广西

美术

29-10

211

南宁市第五中学

音乐

25-6

27

广西师范大学

内蒙

美术

131-2月1

22

内蒙师范大学

音乐

114-15

116

内蒙师范大学

安徽

美术、音乐

122-23

124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

美术

225-26

227

惠州博罗华桥中学

江苏

美术

127-28

129

江苏淮安市招办(淮阴师院附中)

贵州

美术、音乐

125-26

127

贵州师范大学

三、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考试程序和报名费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初试、复试一次进行。所有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收。

4学费标准:9000/年。

5美术学、艺术设计和音乐学专业在艺术学院培养;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和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在教育学院培养。

 

四、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12010330后,考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一周后,划定分数线。考生可登录http://www.enxnc.com.cn在“招生就业”中查询成绩,或拨打电话咨询0715-8338003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0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高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40%

4、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和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份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