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8 10:21
湖北民族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变化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向更加明确: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音乐学(学前教育方向)
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
舞蹈学(舞蹈编导方向)
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
美术学(综合美术方向)
美术学(新媒体艺术方向)
艺术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二、录取原则:
1、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70%与文化成绩3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以专业成绩60%与文化成绩4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专业成绩40%与文化成绩60%相加排序,则有录取。
三、专业考试调整:
1、美术类专业全部以省(自治区)的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准,不组织校考;
2、音乐类、舞蹈类、编导专业仅在山东、湖北、湖南等省指定考点组织考试,其他省(自治区)以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