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湖北民族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变化

20091218上午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其中就我校艺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考试进行研究和部署,除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关于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外,相比往年在专业方向上更加明确,录取原则也有调整。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向更加明确: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音乐学(学前教育方向)

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

舞蹈学(舞蹈编导方向)

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

美术学(综合美术方向)

美术学(新媒体艺术方向)

艺术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二、录取原则:

1、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70%与文化成绩3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以专业成绩60%与文化成绩4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专业成绩40%与文化成绩60%相加排序,则有录取。

三、专业考试调整:

1、美术类专业全部以省(自治区)的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准,不组织校考;

2、音乐类、舞蹈类、编导专业仅在山东、湖北、湖南等省指定考点组织考试,其他省(自治区)以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