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毕业生待遇:
 1. 毕业生实行“双证书制”。凡我院高职各专业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各专业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通过考核,还将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 每年有10%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相应本科学习。
      3. 新生入校后,可同时参加天津大学与我院联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深造,也可在毕业时,继续参加我院与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联办的专升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