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18***(福建)
2021-07-01 15:38
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学校采取的录取方式是分数清还是专业清??
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学校优先按出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第二及之后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将把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或投档单位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所填报的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专业调配时,如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同,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平行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或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规则执行,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附:我校录取规则解读 例如,在我校本科批常规志愿投档时,有三个考生达到历史科目组本科线的进档考生都想录取到会计学(假设会计学和英语、财务管理都是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为不限的同组专业),具体情况为:A考生450分,专业顺序为(1)财务管理(2)英语(3)会计学;B考生420分,专业顺序为(1)会计学(2)财务管理(3)英语;C考生400分,专业顺序为(1)英语(2)会计学(3)财务管理。 那么在会计学专业的录取优先顺序为:B考生——A考生——C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