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问题 | 18***69 (云南) | 2021-06-28 15:22 |
你好老师,大类招生后如何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到不是理想的专业如何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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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专业再选:在学制年限内,为学生提供多次选择专业的机会,采取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的模式,按照“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条件”的原则,实行专业选择。第2学期,学生可跨学院(大类)申请转专业,经接收学院考核合格后进入新专业学习;或者在学院(大类)所包含的专业间转专业,各专业接收条件由学院设置。第4学期,学生可申请在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各专业接收计划数及接收条件由学院自行设置。第5学期开始至毕业前一学期内,实际修读拟转入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学分数达到一定条件的,可申请转入该专业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