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18***(河北)
2020-07-26 10:29
例如,分数相同,两个人第一院校和第一二专业志愿也相同,那按什么录取

河北考生:

您好,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顺序,执行以下规定:

(一)新高考省份生源: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对进档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生源:

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均合格(即5合格)。对进档的考生,实行“专业级差法”,相邻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

(三)其他省外生源:

1.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均有专业志愿时,等效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2.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专业级差法”,相邻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按等效投档成绩的高低录取,当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好、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等因素决定优先顺序。

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章程全文链接如下: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2739634174,method-view,schId-25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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