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2020年,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参加山东省联考,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2号)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招考委办〔2020〕5号)要求,书法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联考平台都已发布推迟考试时间的通知,具体考试安排请参照各平台最新通知。
1.书法学专业联考
我校与聊城大学等15所高校共同组织书法学专业联考,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请登录网址https://admission.lcu.edu.cn 关注考试有关安排。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联考
我校与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共同组织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请登录网址www.zsb.sdnu.edu.cn 关注考试有关安排。
3.舞蹈学专业联考
我校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高校共同组织舞蹈学类专业联考。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请登录网址www.sdyu.edu.cn 关注考试有关安排。
二、艺术类专业省内外录取原则
(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位次分及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二)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书法学联考(聊城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三)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四)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含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承认所有面向山东省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本科院校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校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分及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