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是经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湘潭大学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是湖南省首家由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在中国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2007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名列全国第35位,居湖南省独立学院首位。

学院依托湘潭大学综合办学优势,共享湘潭大学一流的师资队伍、图书资料、教学设施和大学文化。湘潭大学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管理,任课教师和管理干部从湘潭大学选聘。学院52%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75%的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长期聘请外籍教师担任英语教学。定期举办学术讲座,聘请在国内外学术界和企业界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来学院讲学。学院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教学,强化计算机软、硬件知识教学,强化应用型课程教学,全面培养重实践、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颁发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如果本院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颁发本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如果本院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由湘潭大学授予注明了本院名称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享有良好声誉。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保持在85%左右,研究生考取率保持在12%左右,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稳居全国同类学院前列。在200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中,学生代表队夺得武汉赛区第一名,并荣获全国第八名的优异成绩;在2005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学生代表队荣获1个省级二等奖、1个省级三等奖;在2006年“联想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中,荣获南部地区总决赛二等奖;在2007年和2008“CCTV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蝉联湖南省赛区本科二组一等奖;学生代表队还先后荣获湘潭大学英语演讲比赛第一名、“百灵鸟”辩论赛第一名等50余个校级团体奖项。

学院2009年录取分数线由各省教育厅统一划定;收费标准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须在其投档批次的录取期限内与学院联系,并办理缴费手续。

电话: 0732-82936808293681829312482932758293847(传真)

网址:http://xxxy.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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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湖南省教育厅划定的重点大学独立学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报考。考生电子档案投到我校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我校可以不予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招生学校可根据考生意愿组织生源,实行批件调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