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校的办学性质
我院创办于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于公办院校。
2、贵校有哪些特色专业?是否有新增专业?就业情况如何?
我院的特色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国家级试点)、电脑艺术设计(省级试点)。为适应山西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在2011年招生专业基础上,今年新增了工业节能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英语、软件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等专业。我院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83%以上,并荣获山西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特色专业介绍: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培养为主线,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三环联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实际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目前是学院唯一的国家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拥有省级精品课程《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理念“做CEO助手,与人才共舞”,形成了特色实践教学体系从认知教育——课程实训——创新实践——能力鉴定——毕业实习五个环节环环紧扣。围绕人力资源管理的职岗技能要求,提练了“4P”核心技术(即工作分析、员工招聘、绩效考评、薪酬管理),并进行强化训练。目前拥有一流的五个实训室体系,多次为省内外院校提供示范教学。省政府与学院创办山西人才评荐中心,为学生提供了“工学结合”的学习条件。
3、贵校2011年各省市的招生计划?
我院2011年在山西省文科计划:708,理科计划:877,艺术综合:70人,对口计划220;
在河北省文科计划:10,理科计划:10;
在黑龙江省文科计划:2,理科计划:3;
在河南省文科计划:5,理科计划:5;
在内蒙古自治区文科计划:5,理科计划:5。
4、在各省的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及时间?
按照各省录取进程在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网、阳光高考平台和我院网站上查询。
5、贵校的奖、贷、补政策怎么样?
学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学院相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困保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学年
国家助学金 2000元/人·学年
二、学院单项奖学金
1、特等奖 800—1000元
2、一等奖 600—800元
3、二等奖 300—600元
4、三等奖 100—300元
三、特困生学费减免和资助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能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帮助解决部分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我院特制定《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贫困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特困生基本条件:
1、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军烈属子女。
2、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单亲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其他特殊原因。
贫困生基本条件:
1、 父母有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卧床丧失劳动力。
2、 父母双方下岗,低保家庭。
3、 农村及贫困山区家庭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4、 其他特殊原因。
(二)、勤工助学:
学院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带有帮困性质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助困保学”基金
“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父母、家庭突发重大国家事故(如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突然亡故等各种意外突发事故),使学生本人在求学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急需救助者,可以申请资助,特困生或贫困生优先考虑。“助困保学”基金还用于新生报到期间的“绿色通道”,确保新入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优先帮助新入校的特困生解决吃饭、被褥等事宜。“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的暂时急需帮助的生活经济问题。
6、贵校能否专升本?政策如何?
我院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我省组织的 “专升本”考试工作。
我院执行山西省制定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政策。
我院省级以上试点专业有推荐保送专升本名额
8、录取期间如何与贵校联系?
我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351-6338595 6338002
QQ群号:105357494
9、贵校生活环境怎么样?
我院位于太原市晋祠路与南内环西街的交汇处,毗邻汾河公园,学院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全。目前,拥有图书26.33万册;建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1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1个,覆盖所有专业,为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搭建了平台。此外,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学院门口网站、体育场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
10、贵校的录取规则有哪些?今年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我院的录取规则如下:
第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二条 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四条 美术类专业:在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山西省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志愿和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七条 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八条 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划分,对于选报人数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内部调整。
今年的招生政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