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为了培养素质全面的新世纪合格人才,制定并实施了多种奖学金制度,以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综合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遵章守纪,全面发展。
综合奖学金分三等:一等每年1000元,二等每年600元,三等每年300元。
3.新生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每年黑龙江省高分考入我校的考生,以及外省超过本省重点分数段的文、理科第一名考生。奖学金额度按成绩由高至低暂定为5000——1000元。
4.学习标兵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每学年学习成绩在全年级(或专业)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学习标兵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元。
5.科技创新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具有开拓精神和独创能力,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作品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励1000元;二等奖励500元;三等奖励300元。
6.华藏奖学金:由爱国人士华藏精舍住持净空法师为我校学生捐资设立,每年2000美元。
(二)特困学生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
旨在奖励家庭生活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每年600元,二等:每年400元,三等:每年200元。
3.奇瑞21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是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贫困的优秀大学生完成学业,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此项奖学金每年44100元。
4.Panasonic育英基金:由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通过中日友好协会向中日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捐赠设立的专项基金。此项基金旨在奖励中国品学兼优但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资助他们完成学业。此项奖学金每年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