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2 08:03
可以。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入学前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凭贷款受理证明来学校报到。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学生学费减免、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等帮扶措施,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